认识我的:“哇,终于如愿以偿,开心咯你!”
新认识的:“你做么要转来法律系?”
两个问题,我居然答不上来。
进入马大的第二个年头,最大的差别,是我一年级时的热血、冲劲、执着、斗志、热情……全都不见了。
当初一直要转系的理由:只有读法律,才能更加了解自己和他人的权益!
当初一直要进马大的理由:我要打很多很多比赛,我要拿很多很多奖!
当初对我而言就是全世界的目标、梦想,居然忽然间好像变得不再重要。
可怕。
原因?我不知道。
法律系,是一个需要很多自修和事前准备的科系。
你可以看到很多人,课堂上所提过的每一个案件都找出来,细心highlight那些长气法官的判词重点;作业问题密密麻麻地写了整页,笔记整齐厚厚一叠……
听说哈佛大学图书馆有一句警言:像狗一样地学习,像绅士一样地玩乐。我觉得我是充分的体现了哈佛所谓 “像狗一样的学习” 方法。
就是狗急跳墙。
我这种偷鸡偷鸡的读书方法,不懂还管用多久(不良示范,请勿模仿)。
你管我,我选择我自己喜欢的方式过生活。
只是,动力找不回,一切就好像例行公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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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沉睡中。 |
后记:
狠下心放下所有一切,和系友去逛街看戏的那天,感觉好久没有像这样享受生活了。
只是,人总有些事情是无法放下的。


1 多多指教:
请问一下
读法律的是用英文还是马来文呢?
我对法律还蛮有兴趣的 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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